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情况
根据本次现场调查,矿山开采矿种赋存于三叠系下统嘉陵江组三段(T1j3)、四段(T1j4)地层中,矿石类型为中~厚层状灰岩、白云质灰岩以及白云岩,微晶~细晶结构,层状构造,微波状水平层理,主要矿物成份为方解石、白云石。该矿山为拟设矿山,未曾开采,现保有资源储量9829.0千立方米。
项目主要特征
矿区已查明保有资源储量9829.0千立方米,设计利用资源储量为9829.0千立方米,回采率按100%计算,可采储量为9829.0千立方米。
按矿山建设规模300万吨/年,矿山生产年限约9年,矿山基建期1年,矿山服务年限取10年。
矿山产品单一,采出矿石经粗加工为各类型建筑用石料,直接销售。
公路开拓-汽车运输。
矿山基本情况
矿山地理位置和社会经济概况
(1)矿山地理位置
矿区位于巴东县城以南172°方位,距县城中心直距约10公里,行政区划隶属巴东县茶店子镇背林荒村管辖(小地名:前坡),矿山地理范围为东径110°21′36″-110°21′59″,北纬30°56′25″-30°56′43″,矿区南北两侧均有乡村公路连接G209国道,经G209国道往北可直达巴东县城,往北可到达野三关镇宜万铁路巴东站与沪蓉高速公路野三关互通,交通便利。
自然经济地理概况
矿区地处武陵山北缘鄂西南构造侵蚀、溶蚀中、低山区。区域上广泛分布碳酸盐岩,溶蚀槽谷、洼地较发育,山峰耸立,沟谷纵横。矿区地形总趋势中部高,四周低,地形坡度一般为10°~25°,山顶地势相对较缓,矿区范围外东侧为一北西至南东走向的山涧沟槽。最高点位于矿区西侧山顶,海拔标高为1006m,最低点为南东侧槽谷处,海拔700m,相对高差306m,属浅切割中低山区地貌单元。区内地表植被较发育,乔、灌混杂,主要为低矮灌木草及荆棘植被为主。
矿区范围内无人口分布,矿区所属背林荒村村民以农业为主,主要种植红薯、玉米、土豆等农作物,养殖业为家畜饲养,以自给为主。区内及周边地区无其他工矿企业,经济水平较低。无重要工业设施,也无名胜古迹,不属于自然保护区,地质勘查和矿山开发的地理条件较好。本区电网已与国家联网,当地居民用电通过农网改造,基本能够满足用电要求。
矿区属亚热带季风湿润型山地气候区,具有温暖湿润、四季分明,降水充沛、雨热同期等特点,年平均气温15.5℃,夏季温差大,冬季温差小。据巴东县气象站1990~2003年统计资料:年平均降雨量1639.1mm,多年平均降雨量1693.mm,最大年降雨量2230.2mm,最小年降雨量1185.3mm,最大月降雨量708.1mm,最大日降雨量277.8mm;多年平均蒸发量989.7mm;常年主导风向南南西。
矿山开采历史及现状
本矿区为拟设矿区,目前未开采。
地形地貌
矿区地处武陵山北缘鄂西南构造侵蚀、溶蚀中、低山区。区域上广泛分布碳酸盐岩,溶蚀槽谷、洼地较发育,山峰耸立,沟谷纵横。矿区地形总趋势中部高,四周低,地形坡度一般为10°~25°,山顶地势相对较缓,矿区范围外东侧为一北西至南东走向的山涧沟槽。最高点位于矿区西侧山顶,海拔标高为1006m,最低点为南东侧槽谷处,海拔700m,相对高差306m,属浅切割中低山区地貌单元。矿区未见地下水出露,区内地表水主要由大气降水补给,流量受降水量大小控制,具有山区溪沟暴涨暴落的特征,矿区东侧靠近边界处为一沟槽,该沟槽常年干涸,大气降水多汇集至该沟槽顺流而下自南向北排泄至区外,最终汇入到矿区南侧以外的庙坪河。
开采工艺及开采方法
(一)开采工艺的选择
露天矿开采工艺的选择,应结合地质条件、气候条件、开采规模等因素,本着因矿制宜的原则,必须是避害趋利,近期与长远利益相结合,并应遵守下列原则:
⑴保证剥、采系统的可靠性。
⑵力求生产过程的简单化。
⑶具有先进性、适应性和经济性。
⑷设备选型规格尽量大型化、通用化、系列化。
根据本矿山规模及地质条件等情况,采用挖机剥离表土、潜孔钻机穿凿中深孔,多排孔微差挤压爆破,爆破后大于1米的块石经粗加工后,2m3挖掘机装车,20t自卸汽车将矿石运输至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厂原料堆场。
(二)开采方法
根据矿山工程地质条件和技术装备等情况,确定如下:
⑴开采顺序为从上往下逐层式开采。
⑵开采标高:840至1006m。
⑶采场最小底宽及位置:根据本项目所采用的公路运输开拓方式和所采用的装运设备情况,需要保证露天采场底部宽度不小于60米。
⑷采场最终边坡角:从安全角度看,陡边坡易导致崩塌事故,为此应尽可能减缓边坡角。矿山设计为自上而下分层开采,矿区最终边坡角设计为60°
(三)穿孔爆破方法
潜孔钻机穿凿中深孔,多排孔微差挤压爆破,还需配备手风钻由于辅助凿岩,修整难处理的边角及清理爆破根底。
(四)采剥工作进度计划
采剥进度计划是指导矿山企业合理、均衡、持续生产的重要技术文件,也是上级部门掌握矿山企业生产经营状况,科学安排年度生产计划的主要依据。
修建矿山表土废石堆放场 ,将表土全部剥离堆放于表土堆放场,开采过程中产生的废石堆放于废石堆放场,利用挖机超前剥离,剥离工作面应超前开采工作面4m以上,遵循“采剥并举,剥离先行”的原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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